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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

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校以以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1團隊應由3位(含)以上教師組成(最多不超過6位)。

高級中等學校,由主管機關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各組分別推薦1至10個團隊。

自行報名:
(1)本署管轄之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之教師團隊。
(2)跨校團隊。

評選項目(共五項):包含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
估。

獎勵方式:
(一)各組特優3至5隊、優等5至10隊、佳作若干隊(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並依評審決議增減獎項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績優團隊獎狀乙
紙,得由所屬機關依權責予以核實敘獎鼓勵。
(二)經評選獲獎特優之團隊另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薦送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課程教學團隊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並頒發獎座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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