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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新埔鎮清水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1階段第1至第5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 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甄選:
1.報考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資格者(請檢具教師證)。
2.報名時間:114年7月4日(五)下午13時00分至14時0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下午14時30分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日期:當日公告於本校官網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網站。

(二)第二次甄選:
1.報考資格(應具下列資格之ㄧ):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資格者(請檢具教師證)。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請檢具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2.報名時間:114年7月7日(一)上午08時00分至09時0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時30分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日期:當日公告於本校官網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網站。
5.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足額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

(三)第三次甄選:
1.報考資格(應具下列資格之ㄧ):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資格者(請檢具教師證)。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請檢具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請檢具大學畢業證書)。
2.報名時間:114年7月8日(二)上午08時00分至09時0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時30分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日期:當日公告於本校官網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網站。
5.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足額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次甄選。

(四)第四次甄選:
1.報考資格(應具下列資格之ㄧ):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資格者(請檢具教師證)。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請檢具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請檢具大學畢業證書)。
2.報名時間:114年7月9日(三)上午8時00分至9時0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時30分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日期:當日公告於本校官網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網站。
5.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足額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四次甄選。

(五)第五次甄選:
1.報考資格(應具下列資格之ㄧ):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資格者(請檢具教師證)。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請檢具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請檢具大學畢業證書)。
2.報名時間:113年7月10日(四)上午08時00分至09時0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時30分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日期:當日公告於本校官網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網站。
5.若第四次甄選已有錄取足額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五次甄選。

二、 錄取名額:
(一) 代理實缺(一般缺)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本缺額已納入新竹縣114學年新進教師甄選,若本缺額於114年7月2日補實,則本缺額取消。
(二) 代理實缺(一般缺)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 其餘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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