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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受理揭弊單位窗口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4年7月22日府政查字第1140370868號函辦理。
二、本校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受理揭弊單位窗口如下:
(一)人事室主任 03-5899235分機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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