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新竹縣新埔鎮清水國民小學115學年度第3階段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一、 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甄選:
1.報考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資格者(請檢具教師證)。
2.報名時間:115年8月17日(一)上午08時00分至08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時00分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日期:當日公告於本校官網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網站。
(二)第二次甄選:
1.報考資格(應具下列資格之ㄧ):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資格者(請檢具教師證)。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請檢具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2.報名時間:115年8月18日(二)上午08時00分至08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時00分分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日期:當日公告於本校官網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網站。
5.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足額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
(三)第三次甄選:
1.報考資格(應具下列資格之ㄧ):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資格者(請檢具教師證)。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請檢具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請檢具大學畢業證書)。
2.報名時間:115年8月19日(三)上午08時00分至08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時00分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日期:當日公告於本校官網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網站。
5.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足額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次甄選。
(四)第四次甄選:
1.報考資格(應具下列資格之ㄧ):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資格者(請檢具教師證)。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請檢具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請檢具大學畢業證書)。
2.報名時間:115年8月20日(四)上午08時00分至08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時00分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日期:當日公告於本校官網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網站。
5.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足額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四次甄選。
(五)第五次甄選:
1.報考資格(應具下列資格之ㄧ):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資格者(請檢具教師證)。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請檢具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請檢具大學畢業證書)。
2.報名時間:115年8月21日(五)上午08時00分至08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時00分開始,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日期:當日公告於本校官網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網站。
5.若第四次甄選已有錄取足額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五次甄選。

二、第5次甄選若錄取不足額,接續辦理後續甄選,甄選日期另行公告。

三、合理員額教師 (一般缺)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其餘詳如簡章。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