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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語轉換語別申請

1.申請期程:
每年下學期3月30日前。

2.申請注意事項:
◎為鼓勵學生學習之延續性,修習原語別滿一年後,方得提出申請。
◎若欲修習「非家長使用」之母語者,請一併提交切結書,並詳述原因。
◎請家長自行印出紙本,家長簽名後,將文件備齊提交至本校教導處。
(1)語言調查表(必
(2)轉換選習語別申請書(必
(3)切結書(非母語者必交

文件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Doicv5G3rBEMR6vceZHBH2-rMFGvXCco?usp=drive_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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